何為“三非”人員?
“三非”人員指的是“非法出境入境”的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非法居留”以及“非法就業”的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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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入境
俗稱“偷渡”,指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未持有中國主管機關簽發的有效出入境簽證或合法有效的出入境證件、或未從我對外開放、指定的口岸出入境,或未經邊防檢查站檢驗而出入境我國國境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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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居留
俗稱“外國人簽證超期”,指在中國居(停)留的外國人,未在簽證或居留許可規定的有效停留期內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證件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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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就業
俗稱“外國人在中國打黑工”,指外國人未取得在華合法就業資格,私自從事社會勞動并獲得勞動報酬的行為。
“三非”外國人除了依法被處拘留、罰款處罰外,還可能被限期出境、遣送出境或驅逐出境!
“三非”人員的社會危害性有哪些?
非法出入境行為,破壞了國家對出入國(邊)境的管理秩序,對社會穩定造成影響,構成違法犯罪;當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勢十分嚴峻、復雜,境外新型變異病毒加速擴散,境外輸入風險持續增大,“三非”人員也給疫情防控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帶來巨大的風險和隱患。
與“三非”人員有關違法犯罪行為將受到哪些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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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境、入境
最高可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構成偷越國(邊)境犯罪的,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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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國人
最高可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窩藏、包庇罪的,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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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聘用外國人
最高可處十萬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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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他人偷越國
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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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他人偷越國
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
如發現“三非”人員,請廣大群眾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110或轄區派出所電話。